由开发商代为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方式将成为历史。8月1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防止开发商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护业主权益,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新规定:8月17日起,开发商一律不得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代收的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在9月30日前转入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以后,业主凭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打印的《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书》到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区的54个对公网点即可自行交存房屋维修资金。
开发商代收维修金风险大 维修资金是业主对房屋长期所有权的保障,是居住以后房屋使用设施维护的保障。此前,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前一直以开发商代收为主,维修资金按房屋成交价的1%~2%来收取。然而,此种交存模式却容易导致开发商挪用维修资金,进而侵害业主的利益。
居住在“恋恋象湖”的小区业主就曾为维修资金被挪用而困扰。这个位于青云谱区三店西路的楼盘,于2005年开始销售,楼盘两期共有200余住户,购房之初,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部由开发商代收。正当业主们满怀欣喜地准备享受生活之际,2008年,整个小区的业主却迟迟无法办到房屋产权证。原来,小区业主预交给开发商的维修资金总计65万余元,全部被开发商挪用,导致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最终,小区业主通过相应的司法途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问题才基本解决。
记者在南昌市一些商品房住宅小区网上论坛上看到,不少业主都发帖表示,“房屋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有风险!
针对损害业主利益问题时有发生,为保护业主权益,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新规定,8月17日起,开发商一律不得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月13日,南昌市已将此通知下发到各开发商。
90%维修资金为银行定期存款 据了解,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目前已归集到7.43亿元。截至今年7月,维修资金使用数额超过8854万元,其中公有住房维修资金逾8504万元。商品房由于大部分处于5年保修期内,维修资金目前使用量为350万元。
据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为了保护业主权益,使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最大化,管理中心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将维修资金约90%左右在银行存了1至3年的定期,所得收益全部按维修资金的积数比例分摊至各业主名下。据悉,维修资金2006、2007、2008近三年分摊利率分别为2.70%、2.98%、2.90%,均高于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平均水平。
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栋为单位进行管理支取使用,以户为单位建账。个人可以持房产证到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查询自己账户维修资金详细的使用及增值情况。
资金暂不向业委会划转 一些市民反映,维修金支取手续繁杂,难度大,导致大量资金闲置。为方便维修金使用,资金能否向业主委员会划转,由业委会管理?而且,根据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南昌市相关部门表示,鉴于目前南昌市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等情况,为保证资金安全,资金暂不向业委会划转。
专家表示,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业主委员会主要通过会议的方式履行职责,不具备法人资格,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维修资金的代收代管由业主大会决定在实践中难以落实。而且,业委会的组成人员大部分为中老年退休人员,年龄偏高,他们既缺乏理财知识,工作也常力不从心,而且委员辞职也很容易。在当前情况下如果把几十万甚至上千万的维修资金交给这些不够成熟的业委会来管理,一旦出现滥用、挪用维修资金的问题,业主委员会将难以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