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闲置土地处置,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近期将土地出让及开发利用情况公开:
一、对欠缴地价款、招拍挂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单位,暂停其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首批名单见附表一。
二、对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市场供应的住宅用地尚未开工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表二。上述项目北京国土资源局已向用地单位下发了通知书。
三、对2009年通过市场供应的住宅用地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表三。
四、北京国土资源局将按照国家和市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对闲置土地依法分类处置。对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将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处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对于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在闲置期间暂停其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
注: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反映,挂牌督办的北京启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地块,已于2009年8月动工,因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且未及时申请延期,拟对其处以地价款1%的罚款,同时暂停启夏公司及原股东香港盈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挂牌督办的北京市军建育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怀柔区玉龙镇项目,因规划调整而闲置,属政府原因,已于2009年12月23日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