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计划的目的意义和适用范围 (一)目的意义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及重大项目用地,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三类”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五条”、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用地需求现状,特编制本计划。(上饶市各县(市、区)参照市本级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上饶市本级供应计划所指范围为:含上饶市中心城区、信州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管委会所辖区域。 二、编制计划的基本原则 l、加强宏观调控原则。严格控制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做到民生优先,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年度住房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保障上饶市本级2013年重点项目、道路网络等基础设施用地,支持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适度供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 2、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布局,增强土地利用整体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保证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的土地供应;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合理控制和把握城市主干道附近内住宅用地的供应时序,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率。 3、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参考市本级前三年土地实际供应量,以可供应土地储备量和可预见增量等为基础,科学预测2013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既确保供地计划的有效实施和有序执行,又保证用地的基本需求和有效供应。 4、坚持净地供应的原则。列入供应计划的宗地,必须农转用、征收程序到位,手续完备;必须权属清楚,界址分明,无争议纠纷;地面构筑物、建筑物必须拆迁、拆除到位,完成清表,达到净地要求。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3年度上饶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254.04亩以内,其中中心城区2425.43亩,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1898.39亩,信州区710.2亩,三清山管委会220.02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3年度上饶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5254.04亩中,商服用地528.03亩,工矿仓储用地1375.87亩,住宅用地1796.96亩(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732.86亩,商品房用地1064.1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56.65亩,交通运输用地1036.9亩,特殊用地59.63亩。 附件: 1、上饶市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上饶市2013年住房供应计划汇总表 上饶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亩 | 单位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房用地 |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上饶市本级 | 5254.04 | 528.03 | 1375.87 | 1796.96 | 732.86 | 1064.1 | 456.65 | 1036.9 | 0 | 59.63 | 上饶市本级住房供应计划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