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土资网交地[2014]EF001号 经弋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弋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DEF2014001 | 叠山路以北、白马大道以西 | 60969 | 商住 | <1.85 | <21.5% | >35% | 商:40 住:70 | 1000 | 11580 | DEF2014002 | 叠山路以北、白马大道以西 | 60853.7 | 商住 | <2.14 | <23.5% | >33% | 商:40 住:70 | 1000 | 126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28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16时。 五、DEF2014001地块挂牌交易定于2014年3月20日8时至2014年3月31日15时;DEF2014002地块挂牌交易定于2014年3月20日8时至2014年3月31日17时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cland.gov.cn)进行。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的,必须在申请竞买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提供新公司股份出资比例;联合竞得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 出让人:弋阳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人:弋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13086111163 联系人:柳先生 地 址: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6号(国土资源局二楼) 特此公告 弋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0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