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上饶县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上饶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意见》,新政实施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14日。
根据意见, 在新政实施期间,居民购买上饶县城市规划区内144平方米(含)以内的商品住宅,可全免该套商品房天燃气、电视收视开户费;在不需迁户籍的前提下购房业主子女可进城读书;上饶县房协将举办房展和大型团购会,鼓励各级工会、群团组织申请团购,开发企业将会加大销售折扣力度进行走量,让消费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为鼓励购房消费,购房者还可享受系列税收优惠。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面积的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2%税率征收)。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为支持居民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意见提出,对已偿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购买二套房用商业贷款首付最低降至40%。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最低20%,二套房首付最低30%;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